杨 菲
北京曲艺团副团长,国家一级演员,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东城区政协常委,民革中央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曲艺家协会北方鼓曲艺术委员会秘书长,北京曲艺家协会副主席,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艺术家协会“德艺双馨青年艺术家”、北京市曲艺家协会“突出贡献曲艺家”、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等荣誉称号及中国曲艺最高奖牡丹奖等十多项国家级曲艺大奖获得者。入选中国曲艺家协会“牡丹绽放”十大英才培育计划和北京市“四个一批”人才计划。应邀赴美国、英国、爱尔兰、加拿大、土耳其、以色列、约旦、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演出、讲学。现为本校曲艺专业教学督导兼大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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